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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
1
猶大
王
約
沙
法
平平
安安地
回
耶路撒冷,
到
宮
裏
去了。
2
先見
哈拿
尼
的
兒子
耶戶
出來
迎接
約
沙
法王,
對他說:
「你
豈當
幫助
不敬
虔
之人,
愛
那
恨惡
耶和華的
人呢?
因此
耶和華的
忿怒
臨到
你。
3
然而
你
還有
善行,
因
你從
國中
除掉
樹叢,
立定
心意
尋求
上帝。」
4
約
沙
法
住在
耶路撒冷,
以後
又出
巡
民間,
從
別是
巴
直到
以法
蓮
山地,
引導
民
歸向
耶和華─
他們
列祖的
上帝;
5
又在
猶大
國中
遍地的
堅固
城
裏
設立
審判
官,
6
對
他們
說:
「你們
辦事
應當
謹慎;
因為
你們
判斷
不是
為人,
乃是
為
耶和華。
判斷的
時候,
他
必
與
你們
同在。
7
現在
你們
應當
敬畏
耶和華,
謹慎
辦事;
因為
耶和華─
我們的
上帝
沒有
不義,
不偏
待人,
也不
受
賄賂。」
8
約
沙
法
從
利未人
和
祭司,
並
以色列
族長
中
派定
人,
在
耶路撒冷
為
耶和華
判斷,
聽
民間的
爭訟,
就回
耶路撒冷
去了。
9
約
沙
法
囑咐
他們
說:
「你們
當
敬畏
耶和華,
忠心,
並以
完全
的心
辦事。
10
住在
各城
裏
你們的
弟兄,
若有
爭訟
的事
來到
你們
這裏,
或為
流血,
或犯
律法、
誡
命、
律例、
典章,
你們
要
警戒
他們,
免得
他們
得罪
耶和華,
以致
他的
忿怒
臨到
你們
和
你們的
弟兄;
這樣
行,
你們
就沒
有罪了。
11
看
哪,
凡屬
耶和華
的事,
有
祭司
長
亞
瑪
利
雅
管理
你們;
凡屬
王
的事,
有
猶大
支派的
族長
以
實
瑪利的
兒子
西巴
第雅
管理
你們;
在
你們
面前
有
利未人
作
官長。
你們
應當
壯膽
辦事,
願
耶和華
與
善人
同在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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