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 (KJV)
Early Modern English (KJV)
简体中文 (CKJV)
繁體中文 (CKJV)
對不起,您使用的瀏覽器不被支持。請更新您的瀏覽器或者安裝最新版本的
Firefox
或
Chrome
。也可能必須啟用JavaScript。
< 上一章
下一章 >
第18章
1
耶和華
對
摩西
說:
2
你
曉諭
以色列
人說:
「我是
耶和華─
你們的
上帝。
3
你們
從前
住的
埃及地,
那裏
人
的
行為,
你們
不可
效法,
我要
領
你們
到
的
迦南地,
那裏
人
的
行為
也
不可
效法,
也
不可
照
他們的
惡俗
行。
4
你們
要
遵
我的
典章,
守
我的
律例,
按此
而行。
我是
耶和華─
你們的
上帝。
5
所以,
你們
要守
我的
律例
典章;
人
若
遵行,
就
必
因此
活著。
我是
耶和華。
6
「你們
都
不可
露
骨肉
之親的
下體,
親近
他們。
我是
耶和華。
7
你
父親的
下體,
或
是你
母親的
下體,
你
都
不可
露;
她是
你的
母親,
不可
露
她的
下體。
8
不可
露
你
繼母的
下體;
這本
是你
父親的
下體。
9
你的
姊妹,
不拘
是
異母
同父的,
是
異父
同母的,
無論是
生在
家生
在外的,
都
不可
露
她們的
下體。
10
不可
露
你
孫女
或是
外孫
女的
下體,
露
了
她們的
下體
就是
露了
自己的
下體。
11
你
繼母
從
你
父親
生的
女兒
本是
你的
妹妹,
不可
露
她的
下體。
12
不可
露
你
姑母的
下體;
她
是你
父親的
骨肉
之
親。
13
不可
露
你
姨母的
下體;
她
是你
母親的
骨肉
之
親。
14
不可
露
你
伯
叔
的
下體,
不可
親近
他的
妻;
她是
你的
伯
叔母。
15
不可
露
你
兒婦的
下體;
她
是你
兒子的
妻,
不可
露
她的
下體。
16
不可
露
你
弟兄
妻子的
下體;
這本
是你
兄弟
的
下體。
17
不可
露
了
婦人的
下體,
又露
她
女兒的
下體,
也
不可
娶她
孫女
或是
外孫女,
露
她們的
下體;
她們
是
骨肉
之
親,
這本
是大
惡。
18
你妻
還在的
時候,
不可
另
娶她的
姊妹
作
對頭,
露
她的
下體。
19
「女人
行經
不
潔淨的
時候,
不可
露
她的
下體,
與她
親近。
20
也
不可
與
鄰舍的
妻
同寢,
玷污
自己。
21
不可
使你的
兒女
經
火
歸
與
摩
洛,
也
不可
褻瀆
你
上帝的
名。
我是
耶和華。
22
不可
與
男人
同寢,
像
與
女人
一樣;
這
本是
可
憎惡的。
23
不可
與
獸
交合,
玷污
自己;
女
人也
不可
站在
獸
前,
與
牠
交合;
這
本是
逆
性
的事。
24
「在這
一切
的事
上,
你們
都
不可
玷污
自己;
因為
我
在
你們
面前
所
逐出的
列邦,
在這
一切
的事
上
玷污了
自己;
25
連地
也
玷污了,
所以
我
追討
那地
的
罪孽,
那地
也
吐出
她的
居民。
26
故此,
你們
要守
我的
律例
典章。
這一切
可憎
惡
的事,
無論是
本地人,
是
寄居
在
你們
中間的
外人,
都
不可
犯;
27
(在
你們
以先
居住
那地
的
人行了
這一切
可憎
惡
的事,
地
就
玷污了;)
28
免得
你們
玷污
那地
的
時候,
地
就把
你們
吐出,
像
吐出
在
你們
以先的
國民
一樣。
29
無論
甚麼
人,
犯
了
其中
可憎的
一件事,
必
從
民
中
剪除。
30
所以,
你們
要守
我所
定
的,
免得
你們
干犯
那些
可憎的
惡俗,
就是
在
你們
以先的
人所
常
犯
的,
以致
玷污了
自己;
我是
耶和華─
你們的
上帝。」
< 上一章
下一章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