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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
1
耶和華
對
摩西
說:
「你
告訴
亞倫
子孫
作
祭司
的說:
祭司
不可
為民
中的
死人
沾染
自己,
2
除非
為他
骨肉
之親的
父母、
兒女、
兄弟,
3
和
未曾
出嫁、
作
處女的
姊妹,
才可以
沾染
自己。
4
祭司
既
在民
中
為首,
就
不可
從俗
沾染
自己。
5
不可
使
頭
光禿;
不可
剃除
鬍鬚的
鬍角,
也
不可
用刀
劃身。
6
要歸
上帝
為
聖,
不可
褻瀆
上帝的
名;
因為
耶和華的
火祭,
就是
上帝的
食物,
是
他們
獻的,
所以
他們
要
成為
聖。
7
不可
娶
淫婦
或被
污
的
女人
為妻,
也
不可
娶
被
休的
婦人
為妻,
因為
祭司
是
歸
上帝
為
聖。
8
所以
你要
使他
成
聖,
因為
他
奉獻
你
上帝的
食物;
你要
以
他
為
聖,
因為
我─
使
你們
成聖的
耶和華─
是聖的。
9
祭司的
女兒
若
行
淫婦
所行的
辱沒
自己,
就
辱沒了
父親,
必
用
火
將她
焚燒。
10
「在
弟兄
中
作
大祭司、
頭上
倒了
膏油、
又
承接
聖職,
穿了
聖衣
的,
不可
不
蒙著
頭,
也
不可
撕裂
衣服。
11
不可
挨近
死屍,
也不
可為
父母
沾染
自己。
12
不可
出
聖所,
也
不可
褻瀆
上帝的
聖所,
因為
上帝
膏油的
冠冕
在他
頭上。
我是
耶和華。
13
他
要
娶
處女
為妻。
14
寡婦
或是
被
休的
婦人,
或是
被污的,
或是
作
妓女的,
都
不可
娶;
只
可
娶
本
民
中的
處女
為妻。
15
不可
在民
中
辱沒
他的
兒女,
因為
我
耶和華
要叫
他成
聖。」
16
耶和華
對
摩西
說:
17
「你
告訴
亞倫
說:
你
世世
代代的
後裔,
凡有
殘疾的,
都
不可
近
前來
獻
他
上帝的
食物。
18
因為
凡有
殘疾的,
無論是
瞎眼的、
瘸腿的、
塌鼻子的、
肢體
有餘的、
19
折
腳
折手的、
20
駝背的、
矮矬的、
眼睛
有
毛病的、
長癬
的、
長疥的,
或是
損壞
腎子的,
都
不可
近
前來。
21
祭司
亞倫的
後裔,
凡有
殘疾的,
都
不可
近
前來,
將
火祭
獻給
耶和華。
他有
殘疾,
不可
近
前來
獻
上帝的
食物。
22
上帝的
食物,
無論是
聖的,
至聖的,
他
都可以
吃。
23
但
不可
進到
幔子
前,
也
不可
就近
壇
前;
因為
他有
殘疾,
免得
褻瀆
我的
聖所;
我
耶和華
要叫
他們
成
聖。」
24
於是,
摩西
曉諭
亞倫
和
亞倫的
子孫,
並
以色列
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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