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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
1
城牆
修完,
我安了
門扇,
守門的、
歌唱的,
和
利未人
都已
派定。
2
我就
派
我的
兄弟
哈拿尼
和營
樓的
宰官
哈
拿
尼雅
管理
耶路撒冷;
因為
哈
拿
尼雅
是
忠信的,
又
敬畏
上帝
過於
眾人。
3
我
吩咐
他們
說:
「等到
太陽
上升
才可
開
耶路撒冷的
城門;
人
尚
看守的
時候
就要
關門
上閂;
也當派
耶路撒冷的
居民
各
按
班次
看守
自己
房屋
對面
之處。」
4
城
是
廣大,
其中的
民
卻
稀少,
房屋
還沒有
建造。
5
我的
上帝
感動
我心,
招聚
貴
冑、
官長,
和
百姓,
要
照
家譜
計算。
我找著
第一次
上來
之人的
家譜,
其
上寫著:
6
巴比倫
王
尼布甲尼撒
從前
擄去
猶
大省的人,
現在
他們的
子孫
從被
擄到
之地
回
耶路撒冷
和
猶大,
各歸
本城。
7
他們
是同著
所羅巴伯、
耶書
亞、
尼
希米、
亞
撒利
雅、
拉米、
拿
哈瑪尼、
末底改、
必
珊、
米斯
毗
列、
比
革
瓦
伊、
尼宏、
巴拿
回來的。
8
以色列
人民的
數目
記在
下面:
巴錄
的
子孫
二千
一百
七十
二名;
9
示
法
提雅
的
子孫
三百
七十
二名;
10
亞拉的
子孫
六百
五十
二名;
11
巴哈
摩押的
後裔,
就是
耶書
亞
和約
押的
子孫
二千
八
百一
十八
名;
12
以攔的
子孫
一千
二百
五十
四名;
13
薩
土
的
子孫
八百
四十
五名;
14
薩
改的
子孫
七百
六十
名;
15
賓
內的
子孫
六百
四十
八名;
16
比
拜
的
子孫
六百
二十八
名;
17
押甲
的
子孫
二千
三百
二十
二名;
18
亞
多
尼
干的
子孫
六百
六十
七名;
19
比
革
瓦伊的
子孫
二千
零
六十
七名;
20
亞丁的
子孫
六百
五十
五名;
21
亞特的
後裔,
就是
希西家的
子孫
九
十八
名;
22
哈順的
子孫
三百
二十八
名;
23
比賽的
子孫
三百
二十
四名;
24
哈拉的
子孫
一百
一十
二名;
25
基遍人
九十
五名;
26
伯利恆
人和
尼
陀
法人
共
一百
八十八
名;
27
亞拿突人
一百
二十八
名;
28
伯
亞斯
瑪弗
人
四十
二名;
29
基列
耶琳
人、
基非
拉人、
比錄
人
共
七百
四十
三名;
30
拉
瑪
人和
迦巴人
共
六百
二十
一名;
31
默瑪人
一百
二十
二名;
32
伯
特利
人和
艾人
共
一百
二十
三名;
33
別的
尼波人
五十
二名;
34
別的
以
攔
子孫
一千
二百
五十
四名;
35
哈琳的
子孫
三百
二十
名;
36
耶利
哥人
三百
四十
五名;
37
羅
德人、
哈第人、
阿挪人
共
七百
二十
一名;
38
西
拿人
三千
九百
三十
名。
39
祭司:
耶書
亞家,
耶
大雅的
子孫
九百
七十
三名;
40
音
麥
的
子孫
一千
零
五十
二名;
41
巴施戶
珥的
子孫
一千
二百
四十
七名;
42
哈琳的
子孫
一千
零
一
十七
名。
43
利未人:
何達
威的
後裔,
就是
耶書
亞和甲
篾的
子孫
七十
四名。
44
歌唱的:
亞
薩
的
子孫
一百
四十
八名。
45
守門的:
沙龍的
子孫、
亞
特的
子孫、
達
們
的
子孫、
亞
谷
的
子孫、
哈底
大的
子孫、
朔
拜
的
子孫,
共
一百
三十八
名。
46
尼
提
寧:
西哈的
子孫、
哈蘇
巴的
子孫、
答
巴俄
的
子孫、
47
基綠的
子孫、
西亞的
子孫、
巴頓的
子孫、
48
利
巴拿的
子孫、
哈迦
巴的
子孫、
薩
買的
子孫、
49
哈難
的
子孫、
吉德
的
子孫、
迦
哈的
子孫、
50
利亞
雅
的
子孫、
利
汛
的
子孫、
尼
哥大的
子孫、
51
迦
散
的
子孫、
烏撒的
子孫、
巴
西亞的
子孫、
52
比賽的
子孫、
米
烏寧的
子孫、
尼
普
心的
子孫、
53
巴卜的
子孫、
哈
古巴的
子孫、
哈忽的
子孫、
54
巴洗律的
子孫、
米
希
大的
子孫、
哈沙的
子孫、
55
巴柯的
子孫、
西西
拉的
子孫、
答
瑪的
子孫、
56
尼
細亞的
子孫、
哈
提法的
子孫。
57
所羅門
僕人的
後裔,
就是
瑣
太的
子孫、
瑣
斐列的
子孫、
比路
大的
子孫、
58
雅
拉的
子孫、
達
昆的
子孫、
吉德
的
子孫、
59
示
法
提雅
的
子孫、
哈替的
子孫、
玻黑
列哈斯
巴音
的
子孫、
亞們
的
子孫。
60
尼
提
寧和
所羅門
僕人的
後裔
共
三百
九十
二名。
61
從
特
米拉、
特
哈薩、
基
綠、
亞
頓、
音
麥
上來的,
不能
指明
他們的
宗族
譜系
是
以色列人
不是;
62
他們
是
第來
雅
的
子孫、
多比雅的
子孫、
尼
哥大的
子孫,
共
六百
四十
二名。
63
祭司
中,
哈巴
雅
的
子孫、
哥斯
的
子孫、
巴西
萊
的
子孫;
因為
他們的
先祖
娶了
基列人
巴西
萊
的
女兒
為妻,
所以
起
名叫
巴西
萊。
64
這三
家的
人
在
族譜
之中
尋查
自己的
譜系,
卻
尋
不著,
因此
算
為
不潔,
不准
供
祭司的
職任。
65
省長
對
他們
說:
「不可
吃
至聖的
物,
直到
有用
烏陵
和
土
明
決疑的
祭司
興
起來。」
66
會
眾
共有
四萬
二千
三百
六十
名。
67
此外,
還有
他們的
僕
婢
七千
三百
三十
七名,
又有
歌唱的
男女
二百
四十
五名。
68
他們
有馬
七百
三十六
匹,
騾子
二百
四十五
匹,
69
駱駝
四百
三十五
隻,
驢
六千
七百
二十
匹。
70
有些
族長
為
工程
捐助。
省長
捐
入庫
中的
金子
一千
達
利
克,
盆
五十個,
祭司的
禮服
五百
三十
件。
71
又有
族長
捐入
工程
庫
的
金子
二萬
達
利
克,
銀子
二千
二百
彌拿。
72
其
餘
百姓
所捐的
金子
二萬
達
利
克,
銀子
二千
彌拿,
祭司的
禮服
六十
七件。
73
於是
祭司、
利未人、
守門的、
歌唱的、
民
中的
一些人、
尼
提
寧,
並
以色列
眾人,
各
住在
自己的
城
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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