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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1
「眾
祭司啊,
這誡
命
是
傳給
你們的。
2
萬軍
之
耶和華
說:
你們
若不
聽從,
也不
放在
心上,
將
榮耀
歸
與我的
名,
我就
使
咒詛
臨到
你們,
使
你們的
福分
變為
咒詛;
因為
你們
不把
誡
命
放在
心上,
我
已經
咒詛
你們的
福分。
3
看
哪,
我
必
敗壞
你們的
種子,
又把
糞─
就是
你們
聖節
所獻的
糞
抹
你們的
臉上;
必
有人
把
你們
與
糞
一同
除掉。
4
你們
就
知道
我
傳這誡
命
給
你們,
使我
與
利
未
所立的
約
可以
常存。
這是
萬軍
之
耶和華
說的。
5
我曾
與他
立
生命
和
平安的
約;
我將
這兩
樣
賜
給他,
為要
他
存
敬畏
的心,
他
好
敬畏
我,
懼怕
我的
名。
6
真實的
律法
在他
口中,
他
嘴
裏
沒有
不義
的話;
他
以
平安
和
公正
與我
同行,
使
多人
回頭
離開
罪孽。
7
祭司的
嘴
裏
當
存
知識,
人也
當
由他
口中
尋求
律法;
因為
他是
萬軍
之
耶和華的
使者。
8
你們
卻
離開
正道;
你們
使
許多人
在
律法
上
跌倒;
你們
敗壞
我與利
未所立的
約。
這是
萬軍
之
耶和華
說的。
9
所以
我
使
你們
被
眾人
藐視,
看
為
下賤;
因
你們
不守
我的
道,
竟
在
律法
上
偏斷
是非。」
10
我們
豈不
都是
一位
父嗎?
豈不是
一位
上帝
所
創造
的嗎?
我們
怎麼
背棄了
上帝
與
我們
列祖
所立的
約,
使
各人
以
詭詐
待
自己
兄弟呢?
11
猶大
人
行事
詭詐,
並且
在
以色列
和
耶路撒冷
中
犯了
一件
可憎
的事;
因為
猶大
人
褻瀆
耶和華
所
喜愛的
聖潔,
娶
事奉
外邦
神
的
女子
為妻。
12
凡行
這事的,
無論
為師的、
為徒的,
就是
獻
供物
給
萬軍
之
耶和華,
耶和華
也
必
從
雅各的
帳棚
中
剪除
他。
13
你們
又
行了
一件
這樣
的事,
使
以前
妻
眼淚
哭泣
並
呼喊
遮蓋
耶和華的
壇,
以致
耶和華
不再
看顧
那
供物,
也不
樂意
從
你們
手中
收納。
14
你們
還說:
「這是
為
甚麼呢?」
因為
耶和華
在你
和你
幼年
所娶的
妻
中間
作見
證,
你
卻以
詭詐
待
她;
她
卻是
你的
配偶,
又
是你
盟約的
妻。
15
他
不是
單造
一人嗎?
然而
上帝
有靈的
餘力
能
造
多人。
為何
只
造
一人呢?
乃是
他
願
人
得
虔誠的
後裔。
所以
當
謹
守
你們的
心靈,
誰也不
可以
詭詐
待
幼年
所娶的
妻。
16
耶和華─
以色列的
上帝
說,
休妻
的事
和
以
強暴
待
妻
的
人
都是
他
所
恨惡的;
所以
當
謹
守
你們的
心靈,
不可
行
詭詐。
這是
萬軍
之
耶和華
說的。
17
你們
用
言語
煩瑣
耶和華。
你們
還說:
「我們
在
何事
上
煩瑣
他呢?」
那時
你們
說:
「凡行
惡的,
耶和華
眼看
為善,
並且
他
喜悅
他們。」
或說:
「審判
的
上帝
在哪
裏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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