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 (KJV)
Early Modern English (KJV)
简体中文 (CKJV)
繁體中文 (CKJV)
對不起,您使用的瀏覽器不被支持。請更新您的瀏覽器或者安裝最新版本的
Firefox
或
Chrome
。也可能必須啟用JavaScript。
< 上一章
下一章 >
第14章
1
「你們
是
耶和華─
你們
上帝的
兒女;
不可
為
死人
用刀
劃身,
也不
可將
兩眼
當中
剃光。
2
因為
你
歸
耶和華─
你
上帝
為
聖潔的
民,
耶和華
從
地上的
萬民
中
揀
選
你
特作
自己的
子民。
3
「凡
可憎的
物
都不
可吃。
4
可吃的
牲畜
就是
牛、
綿羊、
山羊、
5
鹿、
羚羊
麍子、
野
山羊、
麋鹿、
野牛、
青羊。
6
凡分
蹄
成為
兩瓣
又
倒嚼的
走獸,
你們
都可以
吃。
7
但
那些
倒嚼
或是
分
蹄
之中
不可
吃的
乃是
駱駝、
兔子、
沙番─
因為
是
倒嚼
不分
蹄,
就與
你們
不
潔淨;
8
豬─
因為
是
分
蹄
卻不
倒嚼,
就與
你們
不
潔淨。
這些
獸
的
肉,
你們
不可
吃,
死
屍
也
不可
摸。
9
「水中
可吃的
乃是
這些:
凡有
翅
有
鱗的
都
可以吃;
10
凡無翅
無鱗的
都不
可吃,
是
與
你們
不
潔淨。
11
「凡
潔淨的
鳥,
你們
都可以
吃。
12
不可
吃的
乃是
鵰、
狗頭
鵰、
紅頭
鵰、
13
鸇、
小鷹、
鷂鷹
與其
類,
14
烏鴉
與其
類,
15
貓頭鷹、
夜鷹、
魚鷹、
鷹
與其
類。
16
鴞
鳥、
貓頭鷹、
天鵝、
17
鵜鶘、
禿鵰、
鸕
鶿、
18
鸛、
鷺鷥
與其
類,
戴鵀
與蝙蝠。
19
凡
會飛
爬行的
物
是
與
你們
不
潔淨,
都不
可吃。
20
凡
潔淨的
鳥,
你們
都可以
吃。
21
「凡
自
死的,
你們
都不
可吃,
可以
給你
城
裏
寄居的
吃,
或賣與
外人
吃,
因為
你是
歸
耶和華─
你
上帝
為
聖潔的
民。
「不可
用
山
羊羔
母的
奶
煮
山
羊羔。
22
「你要
把你
撒種
所產
的,
就是
你
田地
每年
所
出的,
十分
取
一分;
23
又要
把你的
五穀、
新酒、
和油的
十分
之一,
並
牛群
羊群
中
頭生的,
吃
在
耶和華─
你
上帝
面前,
就是
他所
選擇
要
立
為他
名
的
居所。
這樣,
你
可以
學習
時常
敬畏
耶和華─
你的
上帝。
24
當
耶和華─
你
上帝
賜福
與你的
時候,
耶和華─
你
上帝
所選
擇要
立
為他
名
的
地方
若
離你
太遠,
那路
也
太長,
使你
不能
把這
物
帶
到那
裏
去,
25
你就
可以
換成
銀子,
將
銀子
包
起來,
拿
在
手中,
往
耶和華─
你
上帝
所要
選擇的
地方
去。
26
你用
這
銀子,
隨心
所欲,
或買
牛羊,
或買
清酒
濃
酒,
凡你
心
所想的
都可以
買;
你和
你的
家屬
在
耶和華─
你
上帝的
面前
吃喝
快樂。
27
「住
在你
城
裏的
利未人,
你
不可
丟棄
他,
因為
他
在
你們
中間
無分
無業。
28
每逢
三年的
末
一年,
你要
將
本年的
土產
十分
之一
都
取
出來,
積存
在你的
城中。
29
(在你
城
裏
無分
無業的)
利未人,
和你
城
裏
寄居的,
並
孤兒
寡婦,
都可
以來,
吃得
飽足。
這樣,
耶和華─
你的
上帝
必
在你
手裏所辦的
一切
事
上
賜福
與你。
< 上一章
下一章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