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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
1
「人
若偷牛
或羊,
无论是
宰了,
是卖了,
他就
要以
五
牛
赔一牛,
四羊
赔一羊。
2
人
若
遇见
贼
挖
窟窿,
把
贼打了,
以至于
死,
就不能
以
他
为
流人
血的。
3
若
太阳
已经
出来,
就
以
他
为
流人
血的。
贼
若
被拿,
总要
赔还。
若他
一无所有,
就要
被
卖,
顶
他所
偷的
物。
4
若
实在
找着
他所
偷的,
或
牛,
或驴,
或羊,
仍
在他
手下
存活,
他
就要
双倍
赔还。
5
「人
若在
田间
或在
葡萄园
里放
牲畜,
任凭
牲畜
上
别人的
田里
去吃,
就必拿
自己
田间
上好的
和
葡萄园
上好的
赔还。
6
「若
点火
焚烧
荆棘,
以致
将
别人
堆积的
禾捆,
站着的
禾稼,
或是
田园,
都
烧尽了,
那
点火的
必要
赔还。
7
「人
若将
银钱
或
家具
交付
邻舍
看守,
这物
从
那人
的家
被
偷去,
若把
贼
找到了,
贼
要
双倍
赔还;
8
若
找不到
贼,
那家
主
就要
被
领到
审判
官
那里,
要看
看他拿了
他
邻舍
的
物件
没有。
9
「两个人的
案件,
无论
是为
什么
过犯,
或是
为
牛,
为
驴,
为
羊,
为
衣裳,
或是
为什么
失掉
之物,
有一
人说:
『这是
我的』,
两
造就
要将
案件
禀告
审判
官,
审判
官
定
谁
有罪,
谁
就要
给他
邻舍
双倍
赔还。
10
「人
若将
驴,
或
牛,
或羊,
或
别的
牲畜,
交付
邻舍
看守,
牲畜
或死,
或
受伤,
或被
赶去,
无人
看见,
11
那
看守的
人要
凭着
耶和华
起誓,
手里
未曾
拿
邻舍的
物,
本主
就要
罢休,
看守的人
不必
赔还。
12
牲畜
若从
看守的
那里
被
偷去,
他
就要
赔还
本主;
13
若被
野兽
撕碎,
看守的
要
带来
当作
证据,
所撕的
不必
赔还。
14
「人
若向
邻舍
借
什么,
所借的
或
受伤,
或死,
本主
没有
同在
一处,
借的
人
总要
赔还;
15
若
本主
同在
一处,
他就
不必
赔还;
若是
雇的,
也不
必
赔还,
本
是为
雇价
来的。」
16
「人
若
引诱
没有
受聘的
处女,
与她
同寝,
他
总要
交出
聘礼,
娶她
为妻。
17
若
女子的
父亲
决
不肯
将
女子
给他,
他就
要按
处女的
聘礼,
交出
钱来。
18
「行
邪术的
女人,
不可
容
她
存活。
19
「凡与
兽
交合
的,
总要
把他
治死。
20
「祭祀
别
神,
不
单单
祭祀
耶和华的,
那人
必要
灭绝。
21
「不可
恶待
寄居的,
也
不可
欺压
他,
因为
你们
在
埃及地
也
作过
寄居的。
22
不可
苦待
寡妇
和
孤儿;
23
若是
苦待
他们
一点,
他们
向我
一
哀求,
我总
要听
他们的
哀声,
24
并要
发
烈怒,
用刀
杀
你们,
使
你们的
妻子
为
寡妇,
儿女
为
孤儿。
25
「我
民
中有
贫
穷人
与你
同住,
你若
借钱
给他,
不可
如
放债的
向他
取利。
26
你
即或
拿
邻舍的
衣服
作
当头,
必
在
日落
以先
归还
他;
27
因
他
只有
这一
件
当
盖头,
是他
盖身的
衣服,
若是
没有,
他
拿什么
睡觉呢?
他
哀求
我,
我就
听
允,
因为
我是
有
恩惠的。
28
「不可
辱骂
众神;
也
不可
咒骂
你
百姓的
官长。
29
「你要
从
你初熟的
果子
和你的
酒
浆
拿来
献上,
不可
迟延;
你要
将
头生的
儿子
归
给我。
30
你
牛羊
头生的,
也要
这样;
七天
当
跟着
母,
第八
天
要归
给我。
31
「你要
在我
面前
为
圣洁的人。
因此,
田间
被
野兽
撕裂
牲畜的
肉,
你们
不可
吃,
要丢给
狗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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