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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
1
「 耶和华―
你
上帝
将
列国
之民
剪除的
时候,
耶和华―
你
上帝
也将
他们的地
赐
给你,
你
接着
住
他们的
城邑
并
他们的
房屋,
2
就
要在
耶和华―
你
上帝
所赐
你
为业的
地上
分定
三座
城。
3
要将
耶和华―
你
上帝
使你
承受
为业的
地
分为
三段;
又要
预备
道路,
使
误
杀人的,
都可以
逃到
那里
去。
4
「误
杀人的
逃到
那里
可以
存活,
定例
乃是
这样:
凡素
无
仇恨,
无心
杀了
邻舍
的,
5
就如
人与
邻舍
同入
树林
砍伐
树木,
手拿
斧子
一
砍,
本想
砍下
树木,
不料,
斧头
脱了
把,
飞
落在
邻舍
身上,
以致于
死,
这人
逃到
那些
城的
一座
城,
就可以
存活,
6
免得
报
血仇的,
心中
火热
追赶
他,
因
路
远
就
追上,
将他
杀死;
其实
他不
该死,
因为
他
与
被杀的
素
无
仇恨。
7
所以
我
吩咐
你说,
要
分定
三座
城。
8
耶和华―
你
上帝
若
照
他
向你
列祖
所起的
誓
扩张
你的
境界,
将
所
应许
赐
你
列祖的
地
全然
给你,
9
你若
谨
守
遵行
我
今日
所
吩咐
的这
一切
诫
命,
爱
耶和华―
你的
上帝,
常常
遵行
他的
道,
就要
在这
三座
城
之外,
再添
三座
城,
10
免得
无辜
之人的
血流
在
耶和华―
你
上帝
所赐
你
为业的
地上,
血
就
归于
你。
11
「若
有人
恨
他的
邻舍,
埋伏着
起来
击杀
他,
以致于
死,
便
逃到
这些
城的
一座
城,
12
本城的
长老
就要
打发
人去,
从
那里
带出
他
来,
交
在
报
血仇的
手中,
将他
治死。
13
你眼
不可
顾惜
他,
却
要从
以色列
中
除掉
流
无辜
血的
罪,
使你
可以得
福。
14
「在
耶和华―
你
上帝
所赐
你
承受
为业
之地,
不可
挪移
你
邻舍的
地界,
那是
先人
所定的。
15
「人
无论
犯
什么
罪,
作什么
恶,
不可
凭
一个人的
口
作
见证,
总要
凭
两三
个人的
口
作
见证
才可
定案。
16
若有
假
见证人
起来,
见证
某人
作恶,
17
这两个
争讼的人
就要
站在
耶和华
面前,
和
当时的
祭司,
并
审判
官
面前,
18
审判
官
要
细细的
查究,
若
见证人
果然是
作假
见证的,
以
假
见证
陷害
兄弟,
19
你们
就要
待
他
如同
他
想要
待
的
兄弟。
这样,
就把
那恶
从
你们
中间
除掉。
20
别人
听见
都要
害怕,
就不
敢
在
你们
中间
再
犯
这样的
恶了。
21
你眼
不可
顾惜,
却
要以
命
偿命,
以眼
还眼,
以牙
还牙,
以手
还手,
以脚
还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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